根据《甘孜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牧区良种补贴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牧区良种补贴资金共计22万元,用于补贴牧区牦牛养殖户、家庭牧场或集体牧场购买种种公牛补贴(异地换公),每头补贴2000元。已享受过的不在重复享受补贴。
经养殖户自主申请、乡(镇)初审、县级现场核验等程序,确定我县大德乡、查龙镇、茶扎乡、卡龙乡、下雄乡共110户养殖主体符合2025年牧区牦牛良种补贴(异地换公)申报条件,现将补贴分配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或电话向甘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匿名、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一、补贴基本信息
补贴品种:牦牛种公牛
补贴标准:每头牦牛种公牛补贴2000元
实施方式:异地换公
实施范围:大德乡、查龙镇、茶扎乡、卡龙乡、下雄乡
补贴任务:本次计划补贴牦牛种公牛110头,涉及补贴资金共计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
二、各乡(镇)补贴分配情况
乡(镇) | 种公牛交换数(头) | 补贴金额(万元) |
下雄乡 | 22 | 0.2 |
大德乡 | 22 | 0.2 |
卡龙乡 | 22 | 0.2 |
查龙镇 | 22 | 0.2 |
茶扎乡 | 22 | 0.2 |
共计 | 110 | 22 |
三、监督举报方式
甘孜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836-7523303
地址:甘孜县东大街路90号
甘孜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
牧区良种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牦牛良种化进程,推进全县牦牛产业的发展,增加农牧民收入。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发展现代畜牧业理念,按照稳定产业规模、调优种养结构、延长产业链条的总要求,以乡为单位实施牦牛良种异地换公,做到本土繁育改良化。
(二)补贴原则
品种择优原则:县内优良的地方品种良种交换,交换中严禁以次充好,损伤农牧民群众利益。
平等参与原则:辖区内的养殖户,家庭牧场、村合作社、农业产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都有权利享受2025年牲畜良种补贴;在2025年牲畜良种实施的前3年,已享受过牲畜良种补贴或其它良种繁育项目的主体,原则上不再作考虑。
专款专用原则:补贴资金设立专账管理,只能用于补贴农牧民更新种牛。
良种良法的原则:良种严禁以次充好,提高价格,损害农牧民利益。同时要配套良法,确保技术路线及相关技术服务。
(三)实施乡镇基本情况
大德乡:大德乡位于甘孜县西北部,距甘孜县县城150多公里,平均海拔4080米,幅员面积1609平方公里,全乡草场面积达204.24万亩,为纯牧业乡。辖区共有9个行政村,现有常驻人口925户4486人,牦牛存栏2.2691万头(其中能繁母畜12397头)。
查龙镇:查龙镇位于甘孜县县城西北约120公里,全镇区
域面积约229平方公里。最高海拔4529米,最低海拔3980米;辖区共有5个行政村,现有常驻人口724户2981人,牦牛存栏1.7314万头(其中能繁母畜7112头)。
茶扎乡:茶扎乡位于甘孜县西北部,距县城83公里,平均海拔4000米。辖区面积1156平方千米,草原面积109.6万亩。全乡共有7个行政村,总人口894户4284人,牦牛存栏1.7469万头(其中能繁母畜9214头)。
卡龙乡:卡龙乡位于甘孜县西北部,距县城120公里,辖区面积475平方千米,平均海报3980米。辖8个行政村,总人口777户、3363人,牦牛存栏1.6729万头(其中能繁母畜8211头)
下雄乡:下雄乡位于甘孜县东部,距甘孜县城35公里,海拔4160米,辖区面积38.7平方千米。辖9个行政村,全乡总人口564户3076人,牦牛存栏 1.8157万头(其中能繁母畜8851头)。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目标
(一)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共计22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农业发展资金。
(二)项目目标
完成种牦牛补贴110头,群众满意度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满意度≥90%,通过项目实施,能够配种650头,第二年预计产牦牛犊585头,间接产生经济效益175.5万元。
三、实施方式及范围
(一)实施方式:异地换公。
(二)实施范围:在牦牛养殖和放牧草场间隔很远的大德乡、查龙镇、卡龙乡、茶扎乡、下雄乡5个牧业乡(镇)开展,共计完成良种补贴任务110头,具体任务补贴资金(见附件1)。
(三)补助对象。
优先选择具有存栏母畜达25头以上,养殖积极性高的养殖户、家庭牧场和专业合作社。
(四)补助标准。
牦牛种公牛每头补贴2000元。
(五)拨款方式。
按照“一卡通”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
四、实施方式
(一)组织宣传。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及时下达政策通知,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宣传2025年度年牦牛良种补贴政策。
(二)申请。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填报《甘孜县2025年牦牛良种补贴(异地换公)申请表》(见附件2),乡(镇)工作人员汇总后于10月20日之前交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畜牧站。
(三)现场核验。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组织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复核异地换公牛的标准(核定标准按年龄:范围在3-5岁具有配种能力、体质优良、执行强制免疫、耳标齐全),签订异地换公协议书(见附件3)。
(四)调运及档案编号。对达到标准的种公牛,进行编号、照相、交换并填写《甘孜县乡镇养殖户交换内容公示表》(见附件4)和《甘孜县2025年度牦牛良种补贴种公畜领取表》(见附件5),运费由乡、村、户自行商量解决。
(五)公示。在村、乡镇和县级公示7天,并照相留存。
(六)资金拨付。在无异议后按照“一卡通”原则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并随机抽查到户情况。
五、项目实施年限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实施年限:
实施年限1年,即2025年4月-2026年5月
(二)项目进度安排:
2025年9月—2025年10月,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政策宣传及乡镇提交的申请表汇总并进行公示等工作;
2025年11月—2026年8月,开展牦牛种公牛鉴定工作、组织调运交换牦牛种公牛等工作;
2026年9月,完成项目实施情况总结评估、项目资料归档、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项目的信息录入,同时报送项目总结报告。
六、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1)通过异地换种提高牦牛种牛的生产性能,促进牦牛血缘更新及个体生长发育,有效提高养殖的经济效益,同时增加养殖户的经济收入。
(2)牲畜改良示范户的建设和推广,有效带动周边养殖户发展牦牛养殖,促进当地畜牧业的发展。
(二)社会效益
(1)提高牦牛的品种质量,为市场提供优质的牦牛肉和奶制品。
(2)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养殖户的科技水平。
(三)生态效益
优良品种的牦牛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更强,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何鉴为组长、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乡(镇)长为成员的甘孜县牲畜良种补贴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县农牧局负责项目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并及时拨付补贴资金,县审计局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各乡(镇)村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宣传、申报、调运、验收及后期管护工作。
(二)实施小组。
组织畜牧技术人员深入养殖户、家庭牧场、合作社,提供牲畜品种改良、饲养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组 长:李 静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副局长
副组长:多吉战斗 局畜牧站站长
成 员:杨 洋 局动物疫控中心主任
翁 丹 局农业执法大队队长
泽仁尼玛 局畜牧站专技人员
丁则旺堆 局动物疫控中心专技人员
生龙拉机 下雄乡人民政府
巴登绒波 大德乡人民政府
白玛则玛 卡龙乡人民政府
单珍拉姆 查龙镇人民政府
益西彭措 茶扎乡人民政府
(三)资金管理
资金拨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拨付,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每10天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项目,上报资金和任务实施的情况动态更新工作,确保按时全面完成任务。
(四)项目后期管理
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在补贴完资金后,及时签订《养殖承诺书》(见附件6)强调种牛只能用于生产需要,原则上五年内不得出售和宰杀,如需提前淘汰,必须提前30天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经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专业技术人员到场鉴定评估后,对已不具有种用价值的种畜批准淘汰。同时为发挥生产效益,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将发放《种公牛配种台账》(见附件7),乡(镇)村要进一步抓好后期的养殖管护工作。
(五)加强宣传指导。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公布各项补贴政策、补贴区域、补贴标准等内容。种牦牛场等名单以及种牦牛品种(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公布的为准),确保农牧民知情、受益。县财政局和农牧农村和科技局,设立补贴项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836-7523303),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利用当地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公布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等具体内容。
附件 1.甘孜县种公牛异地交换实施乡镇汇总表
2.甘孜县2025年牦牛良种补贴申请表
3.甘孜县2025年牦牛良种补贴异地换公补贴协议书
4.甘孜县2025年良种补贴异地换公补贴公示表
5.甘孜县2024-2025年度牦牛良种补贴种公畜领取表
6.甘孜县牦牛异地换公养殖承诺书
7.甘孜县2025年良种补贴种牛配种台账
附件1
甘孜县种公牛异地交换实施乡镇汇总表
乡(镇) | 种公牛交换数 | 补贴金额(万元) |
下雄乡 | 22 | 0.2 |
大德乡 | 22 | 0.2 |
卡龙乡 | 22 | 0.2 |
查龙镇 | 22 | 0.2 |
茶扎乡 | 22 | 0.2 |
共计 | 110 | 22 |
附件2
甘孜县2025年牦牛良种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现有品种 | ||
身份证 号 码 | 母畜数量 |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
申请换种数 量 | 申请人 签 字 | ||
乡(镇)党委政府意见 | |||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县农业(畜牧)主管部门、乡党委政府、购换种公畜人各存一份。
附件3
甘孜县2025年牦牛良种补贴异地换公补贴
协议书
甲方:甘孜县 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三方协商,为了发展牦牛产业,改良牦牛质;按照《甘孜县农牧农牧和科技局关于2025年牧区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就2025年牦牛种牛互换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异地换公数量
1.种牛互换
乙方从 乡(镇) 村 姓名/属性) 将种牛头互换至 乡(镇) 村(组) 姓名/属性)。牦牛种牛互换按每头补贴2000元标准,补贴资金 万元。
2.以上共计补贴资金 万元。
二、补贴资金支付方式。
种牛互换牦牛运抵后,经组织验收无误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户。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壹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甘孜县 乡2025年良种补贴
异地换公补贴公示表
序号 | 养殖户 姓 名 | 身份证号 | 所属村 | 牦牛种公牛 互换数(头) | 签字 | 备注 |
1 | ||||||
2 |
对以上 户享受异地换公补贴的牧户,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日之间以真实姓名向甘孜县 乡党委政府电话、书面或面谈等方式反映情况。
甘孜县 乡(镇)党委电话:
特此公示。
甘孜县 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2025年 月 日
附件5
甘孜县2024-2025年度牦牛良种补贴种公畜领取表
乡(镇、场)名 | 村名 | 发放头数(头) | 发放品种 | 乡镇领导 签字 | 村支部书记签字 | 牧户签字 | 备注 |
附件6
牦牛异地换公养殖承诺书
为遏制牦牛品种退化,提高我县牦牛抗逆性、抗病能力、产肉率和产奶率,促进我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助推我县牦牛产业集群建设,各养殖受益户需做到:
一、明确所购牦牛种公牛只能用于生产需要,不许倒卖。
二、原则上5年内不得出售、宰杀,如需提前淘汰,必须提前15天报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鉴定评估后,对不具有种用价值的种畜批准淘汰。
承诺人:
202 年 月 日
附件7:
甘孜县2025年良种补贴种牛配种台账
配种 时间 | 配种地点 | 配种头数 | 牧户签字 | 村支部书记签字 | 包村干部或第一书记、驻村队员签字 | 乡镇领导签字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