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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征收管理工作机制(试行)》政策解读
2023-12-16 11:03:03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19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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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一)背景分析

随着甘孜县城市快速发展,原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城市管理需求。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及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借鉴色达县等地区经验,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二)主要目的

改善城市环境:推动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社会化运作

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强化市政管理:加强垃圾清运和市政设施管理效能

提升环保意识:培养市民环保理念,引导减少垃圾排放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征收原则创新

实行"分环节定价、统一征收、专户管理、政府分配"原则,建立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机制,体现"谁产生、谁付费"原则。

(二)征收主体变更

根据财政部要求,征收主体由原环卫部门划转至税务部门,甘孜县税务局为法定征收主体。

(三)征收标准优化

征收对象

征收标准

备注

机关事业单位

4//

含临时工

单位食堂

0.30//

按面积计算

企业

按规模分级收费

微型1000/年,小型2000/年,中型3000/

商业门店

0.2//

按经营面积

餐饮场所

0.4//

含歌厅、酒吧等

酒店宾馆

2//

按床位计算

城镇居民

3//

含暂住人口

(四)征收方式规范

按月计费,按年征收

分类征收渠道:

机关事业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

居民:社区征收后汇总至甘孜镇

企业个体户:市场监管局统一征收

委托代收机制:允许提取一定比例手续费

三、惠民保障措施

(一)优惠政策

明确对在校学生、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弱势群体实行费用减免,体现政策温度。

(二)资金管理

专款专用:费用专项用于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设施建设

预算管理:纳入财政预算体系,实行规范预决算管理

监督机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四、监管与公示机制

(一)征收监管

强制征收:对逾期2个月不缴纳的,依法追缴

规范操作:税务部门开具正规发票,及时上缴财政

(二)信息公开

征收公示:税务部门公示征收依据、标准等信息

处理量公示:综合执法局定期公布垃圾处理量

收支公示:财政局年度公布费用征收使用情况

五、亮点特色

(一)机制创新

建立"分环节定价"模式,实现垃圾处理全过程成本核算

(二)社会共治

通过收费机制引导全民参与环境治理,培养环保意识

(三)规范管理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征收、管理、使用闭环体系

(四)民生关怀

设置减免政策,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六、实施要求

试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试行2

部门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争取群众理解支持

动态评估:在试行期间及时收集反馈,不断完善机制

本机制的实施将有力提升甘孜县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希望广大市民和单位积极配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