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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5-08-01 11:33:12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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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764号。

(四)批准时间:2025626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764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甘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202581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甘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ganzi.gov.cn告时间30日,自发布之日起2025831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5764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甘孜城南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764号).pdf


 

 

甘孜县人民政府

                            202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