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甘孜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清单》的通知
甘孜府发〔2022〕15号
各片区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寺管会(局),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甘孜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清单》已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孜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清单》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农村和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9个部门下放事项,共120项,适用于全县21个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将下放事项目录和有关要求通知本系统和下属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将下放事项的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等与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对接。同时,要加强对下放事项的监督管理,防止监管缺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管理权限切实做好承接工作,主动与县级有关部门对接,针对下放的行政权力管理权限,制定相关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确保承接到位。对需要提交上级层面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可收集上报县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附件:附件:甘孜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第二批)权责清单.xlsx
甘孜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