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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2024-05-31 08:22:25
来源:
甘孜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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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甘孜县东大街88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7523263  负责人

    吴代华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 项目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 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 资料,开展分析研究,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 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 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仓储邮政、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 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依法对乡 (镇)、县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 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 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统计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 建立健全全县统计信息共享制度,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