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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生态环境局
2019-04-30 10:54:25
来源:
甘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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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甘孜州甘孜县清河街38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7526606负责人吕体伟


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甘孜生态环境为主的双重管理,仍为甘孜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甘孜生态环境局),为正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组织编制县域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县域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地方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落实县域污染物减排工作。承担排污许可证相关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县域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落实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各类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县域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落实县域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环境统计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作。负责县域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县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甘孜生态环境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执法大队、监测站、环评股、法规股、项目办、财务室、污防股、生态股、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