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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07-31 16:29:01
来源:
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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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甘孜县夏卓路消防队旁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7523353负责人赵杰


甘孜县林草局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 理、机关事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 

(二)生态保护修复科。落实国土 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绿化国土甘孜行动,指导管理重点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组织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 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 治、检疫、预测预报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 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 理。承担全县荒漠化动态监测工作。起草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 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 督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组织、指导沙尘暴 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营林和木材检查站。承担全县森林 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制定相关技术规程,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 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 输。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 

(四)草原站。承担全县草原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 全县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 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退牧还草、退化草地治理等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 

(五)野生动植物保护检疫站。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 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调整意见。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外来陆生物种野外放生活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六)天然林资源管理中心。承担全县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国家 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 国际重要湿地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申报设立和规划建设,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八)林业技术推广站。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林草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林业和草原绿色产业发展。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林业和草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承担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九)财务科。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执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及相关项目实施。指导监管林业和草原各类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的兑现落实,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组织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负责林业和草原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