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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2022-12-29 10:56:42
来源:
甘孜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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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甘孜县夏卓路残疾人联合会四楼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836-7523980负责人洛绒降措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定城乡规划政策,指导城乡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用地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按权限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用地预审和临时用地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地质勘查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等领域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统一领导和管理甘孜县林业和草原局(简称县林草局)。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 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十八)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草 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 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 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 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 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 治理工作;协助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档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等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财务室。承担自然资源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执行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负 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 有资产监管,负 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 田管理。负责配合县财政、县审计局对自然资源相关工作及各类专项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等资金核查、审计监督工作。 

  (三 )耕地保护监督、自然资源调查与所有者权益开发利用股。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报省、州、县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 保护政策的衔接。依照国家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 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负责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依照国家相关要求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配置。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各政策。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指导监督执行节约集 约利用。

  (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及信急化管理股(甘孜县测绘地理信息局)。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的实施意见。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工作,管理登记资料。负责由县本级承担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 资料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负责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管理与保护工作,负 责不动产测绘管理、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和地图管理等工作,负责重大应急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负责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利用和保密安全监管。 

  (五)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与生态修复股。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村规划。承担报州、县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承担甘孜县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 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 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和管理规定,按职责负责县本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建设用地选址工作、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生态保护补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矿业权管理与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股。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规划和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调处重大权属纠纷。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全县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拟订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协助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七)自然资源督察与执法监管股(信访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和工作规则。配合国家、省、州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 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州自然资源局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效能、行风政风建设相关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全县自然资源系统重太信访事项,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维稳工作的协调处置。分析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全县自然资源系统信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