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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
2023-07-27 15:51:03
来源:
县政府办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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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甘孜县东大街41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7523338

负责人

许汉斌

 

第一条 根据甘孜县机构改革方案(甘委办201915号)和关于甘孜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甘孜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承办县政府部门和各片区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监督检查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政务、事务。

(六)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及县政府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片区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十)负责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人民防空工作。

(十二)管理县政府驻康办、驻蓉办。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与县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以及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服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会务、事务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向州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传达并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保障县政府与政府各部门联络畅通,承担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同志外出请假办理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驻康办、驻蓉办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秘股。负责县政府重要文稿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综合处理及领导讲话的草拟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核稿、印制、运转等工作。监督检查县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公文、会议议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推进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建设;归口受理全县行政效能投诉;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会议纪律、文件运转质效的相关工作;负责办公室效能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检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围绕政府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推广经验。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大事记编撰工作。负责联系县政府领导秘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政务信息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县政府信息协同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和网络舆情的收集、整理、编报工作。承办县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各单位网页建设;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室业务资源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担县政府办公室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县政府办公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后勤管理股。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政府领导同志和办公室领导同志的车辆管理;负责政府领导同志事务服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综合治理,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接待、人员培训和工青妇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财务股。负责县政府机关公用设施、通信保障,承担县政府办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管理和福利待遇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人事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县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和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序列非经济部门的政务接待工作。负责本县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和配备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公车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县机关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管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人民防空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拟定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核准和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法实施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的许可,依法查处破坏、侵占和擅自拆除、损毁人防工程及设施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组织辖区单位人防专干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和乡(镇)、村(社区)开展人民防空和应急救援宣传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