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的通知
甘孜府办函〔2025〕6号
各片区工委、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寺管会(局),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县属企事业单位: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收发工作,切实提高公文处理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公文最大作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重公文办理的时效性。按照公文传递的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等紧急程度和办理速度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收文办理(签收、登记、初审、承办、传阅、催办、答复)、发文办理(复核、登记、印制、核发)和整理归档等公文办理程序。
二、注重公文办理的保密要求。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
三、各乡(镇)、各单位收发文办理责任人(附件)。文件收发是党政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上级部门及本级的上传下达任务,是完成各项重要工作的前期窗口和推进手段,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推进,也是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的前提基础。各单位有人员更换的,及时报政府办和发改局(数据局)备案。
四、考核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处理公文,注重实效性,对不按要求处理公文的,特别是被省州通报扣分的,将加倍扣除单位目标分值。
甘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