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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股
2024-05-30 17:06:53
来源:
甘孜州甘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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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实施全县大气、噪声、地表水生态环境、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和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的监督管理以及全县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

(二)组织实施全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考核制度;

(三)拟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牵头组织开展蓝天保卫战役、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役、碧水保卫战役, 牵头参与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役的有关工作,牵头参与“散乱污”企业污染整治攻坚战役的有关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气候变化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综合分析,组织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相关工作。

(六)承担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全县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和排污权交易有关工作;

(八)协调实施全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九)承担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参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全面运行电子转移单;

(十一)完成局机关、局党组和州生态环境局对应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