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监督检查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