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地震监测中心;负责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的震情短临跟踪和震情会商,分析研判地震趋势;承担全县地震监测台(站)建设、管理,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监测预报学术交流、科学考察和推广应用地震科技成果;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按职责权限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制定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应对工作方案;指导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拟定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