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进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工作,对县级部门进驻和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和监督;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网上审批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和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 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指导、推进、 监督县(市)、乡(镇)政务服务体系、便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窗口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工作;督促指导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监督指导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等的建设管理工 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 指导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