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3-07-18 12:07:26
来源:
甘孜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9次
字号:
收藏
打印
分享: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温馨提示:
请完成个人中心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职能划转:

  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对行业内大案要案进行查处。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六)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依法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十)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和行为。

(十一)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四)依法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的违法活动。

(十五)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十六)依法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十七)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

(十八)配合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九)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十)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执法活动。

(二十一)指导各县(市)行业执法工作。

本规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