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划转:
整合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展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对行业内大案要案进行查处。
(二)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三)依法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依法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五)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六)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七)依法查处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八)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九)依法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十)依法查处著作权侵权和行为。
(十一)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二)依法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依法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
(十四)依法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的违法活动。
(十五)依法查处旅行社违法经营、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
(十六)依法查处导游等旅游从业人员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中的违法行为。
(十七)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导游业务行为。
(十八)配合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九)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二十)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的其他执法活动。
(二十一)指导各县(市)行业执法工作。
本规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