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开展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调查、督办、审理、查处和复议全县统计违法案件; 组织实施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对全县乡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的编制工作;管理、指导、督促各乡镇、部门和社会机构的统计工作,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统筹推进乡镇、部门和社会统计规范化建设;承担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尼马拉姆
联系方式: 0836-7523263
科室人员: 秦功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