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 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检查指导本系统信访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科室负责人:向慧
联系方式:0836-2170083
科室人员:胡康、土麦、细姆、向巴其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