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公共客运行业发展政策 、发展规划 、 中长期计划及有关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 ,指导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重点和大件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及公路 、水路联合运输 , 承担公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 , 参与运输价格管理 ,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 ,按规定负责交通运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交通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 。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 、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 。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拟定水上交通运输 、港 口 、航道及码头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并组织实施 。负责水上运输 、船员管理、船舶管理 、船舶检验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 审核发放相关证件证照 。负责水上安全监督管理 , 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 审批通航水域内沉船 、沉物打捞和碍航物的清除 , 负责发布航行通行和航行警告 。负责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 。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 、州 、县交通战备法律、法规 ,起草全县交通战备规章制度 , 制定实施意见和措施 , 规划全县国防交通路网布局 , 对县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 。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 、设计 、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 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有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 。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 , 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 ,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 。负责全县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 组织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 负责全县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 、协调 、检查督促工作 , 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 、检查 、监督全县交通、通信、 邮政、民航等部门的国防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