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县交通基础布局和功能,保障扎科乡至生康乡段通行安全,加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贡隆乡昂达村、堆温果村、夏拉卡村、学仁多村;生康乡巴学底村、白日村、学巴底村;扎科乡昂达村、查多村、查依村、大巴口村、协巴村、协旦达村、竹美村范围内,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S227甘孜县扎科乡(德格界)至生康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主要用途为:公路工程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甘孜县协调办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于2026年8月19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甘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8月19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甘孜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ganzi.goc.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dnr.sc.gov.cn/)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甘孜县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