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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报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公告
2024-11-06 12:07:40
来源:
县发展改革局
阅读数:
29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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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加快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绿色低碳出行,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和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2023]571号)文件要求,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就申报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目的与原则

本次申报旨在支持我县范围内符合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提升我县充电服务能力和效率,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申报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充电设施科学合理布局。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体:一是具有充(换)电设备的所有权,且为充(换)电实施的运营主体;二是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甘孜州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三是符合《四川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川发改能源规[2023]137号相关要求;四是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需包含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等内容

2.项目要求:项目应在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备案,于2023年、2024年期间建成并按《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2020)、《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标准要求验收合格投运,投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建设内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大于等于60KW/枪

4.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安装调试和接入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和“川逸充”APP,并投产运营的可进行申报

三、补助标准与范围

我县主要重点支持乡乡全覆盖和景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乡全覆盖、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满足单枪充电功率大于等于60千瓦的条件,补助标准为10800元/枪 

四、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单位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情况、社会信用、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等。

3.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备案情况以及生成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建设内容和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情况。

4.项目财务类资料,包括充电设备采购合同、发票等。

5.充电基础设施单桩月平均在线率不低于90%的佐证资料

6.接入四川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平台和“川逸充”APP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

7.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T33004)要求的项目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8.充电基础设施场所变压器容量相关资料。

9.州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申报流程

1.资料准备:申请人按照本公告要求准备完整的申报材料。

2.提交申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清洁能源办公室。

3.审核评审:由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初审,并将初审资料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审核。

4.公示与资金拨付:州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后,形成补助项目清单,在甘孜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拨付补助资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416办公室

  :夏春富

联系电话:18383666772

七、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申报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管和检查,如有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将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纳入信用体系联合惩戒。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

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申报,共同推动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为建设美丽、绿色、和谐甘孜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甘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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