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之规定,结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2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工作,并形成了修订成果。为保证本次修订成果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修订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广大群众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带上有效证件到我局反映。最终修订成果以省、州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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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甘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甘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
甘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
一、基准时点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对应的基准时点为2023年1月1日,有效期为3年。
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
本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成果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比例为60%:40%。
三、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也不含社会保障费,本次甘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详见下表。
甘孜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结果表
序号 | 区片价档次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区片范围描述 | 备注 | |
乡镇(街道)名称 | 村(社区)名称 | ||||
1 | Ⅰ | 21100 | 来马镇 | 来马镇 | 耕地、园地调整系数为1.3 |
呷拉乡 | 呷拉乡 | ||||
色西底乡 | 色西底乡 | ||||
南多乡 | 南多乡 | ||||
生康乡 | 生康乡 | ||||
贡隆乡 | 贡隆乡 | ||||
昔色乡 | 昔色乡 | ||||
卡攻乡 | 卡攻乡 | ||||
仁果乡 | 仁果乡 | ||||
拖坝乡 | 拖坝乡 | ||||
庭卡乡 | 庭卡乡 | ||||
甘孜镇 | 甘孜镇 | ||||
扎科乡 | 扎科乡 | ||||
2 | Ⅱ | 20500 | 查龙镇 | 查龙镇 | |
下雄乡 | 下雄乡 | ||||
四通达乡 | 四通达乡 | ||||
夺多乡 | 夺多乡 | ||||
泥柯乡 | 泥柯乡 | ||||
茶扎乡 | 茶扎乡 | ||||
大德乡 | 大德乡 | ||||
卡龙乡 | 卡龙乡 |
注:本次设置的耕地、园地调整系数均为1.3,即征收耕地、园地的补偿标准为区片综合地价的1.3倍,Ⅰ区片27430元/亩,Ⅱ区片2665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