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税法〔2022〕2号
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省财政厅《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四川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和州政府有关规定,我们编制了《甘孜州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以下简称《收费目录清单》)、《甘孜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以下简称《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下同)
二、甘孜州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以本 《收费目录清单》为准。凡未列入本《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本
三、今后新增、调整、取消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依据行
四、各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收费目录清单》的格式和要求,将在本地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凡有政策调整的应及时更新。相关部门(单位)应在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对外公示征收的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接受社会监督。
甘孜州财政局 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