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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公示
2022-08-12 08:29:14
来源:
甘孜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3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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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资金使用单位 甘孜县
市(州)主管部门 甘孜州财政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48.11 60.03 5.73%
其中:中央补助 1048.11 60.03 5.73%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确保林区和谐稳定;对退化草原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实现草原生态保护与恢复;完善退耕政策给予补助,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选聘脱贫人口为生态护林员;天然林资源蓄积量持续增长。 森林资源从恢复性增长进一步向质量提高转变。
生态状况从逐步好转进一步向明显改善转变,水土流失明显减少,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由稳步复苏进一步向和谐发展转变,基本解决转岗就业问题,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检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档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天保工程实施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30 100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立方米)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万亩) 0.2 0.2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三次补助面积(万亩)
新一轮退耕还草第二次补助面积(万亩)
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万亩)
草原边境防火隔离带建设(公里)
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 40 跨年实施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聘用生态护林草员人数(人) 612 2457
质量指标 天然林资源森林蓄积量增长情况
造林质量达标情况(退耕还林合格率%) ≥90 ≥95
时效指标 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现率(%) ≥90 100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兑现率(%)
成本指标 5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
3年期限内新一轮退耕还草补助标准(不含种苗补助费、元/亩)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林区民生状况 逐步改善 逐步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 显著 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退耕农户和牧民满意度(%) ≥8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